書刊損壞遺失賠償辦法
2023年04月18日 10:39:35 作者:圖書館 來源:圖書館 審核:
1、讀者遺失圖書,按下列規(guī)定進行賠款:
(1)賠書:無論中外文圖書,在賠償原書的基礎上,收取每本書5元加工費:
(2)賠款:出版時間為五年之內的圖書,按原價2倍賠償;五年到十年的,按原價3倍賠償;十年以上的,按原價5倍賠償。遺失圖書為按套定價的,原價指整套書原價,按原價賠償。
2、讀者污損圖書、期刊及報紙,按下列規(guī)定進行賠款:
(1)讀者在圖書報刊上涂抹、撕頁、挖孔,損毀頁數(shù)超過總頁數(shù)百分之五的,按定價賠償,低于百分之五的,按定價的四分之一賠償。
(2)讀者撕毀書刊,參照圖書遺失賠償標準處理。
3、偷竊書刊者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圖書館立即通報所在班級輔導員,責令本人寫檢查,并根據(jù)偷竊行為的嚴重程度處以5-10倍罰款。情節(jié)特別嚴重者報學校從嚴處理。未辦理借閱手續(xù),將書刊攜帶出圖書館者,均按偷竊論處。
4、遇有特殊情況,由圖書館根據(jù)具體情況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處理,或報圖書館分管院領導處理。